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1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