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1年) 第五章 发票的检查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1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发票的检查 第三十三条 用票单位和个人有权申请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收到申请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并负责鉴别发票的真伪;鉴别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别。 在伪造、变造现场以及买卖地、存放地查获的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