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1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