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发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23年) 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发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