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