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 第三章 发票的领购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发票的领购 第十七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