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2021年)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2021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设有食堂的单位未制定或者未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