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2017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反间谍法》所称“勾结”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是指境内外组织、个人的下列行为: (一)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共同策划或者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活动的; (二) 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的资助或者指使,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活动的; (三)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建立联系,取得支持、帮助,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活动的。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2014) (二)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