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2023年) 第三章 调查处置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2023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调查处置 第三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调查间谍行为,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涉嫌用于间谍行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与被调查的间谍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