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2004年) 第三章 反补贴调查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2004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反补贴调查 第十八条 在特殊情形下,商务部没有收到反补贴调查的书面申请,但有充分证据认为存在补贴和损害以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可以决定立案调查。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