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2022年)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2022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电信治理 第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全面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 第十条 办理电话卡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 第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监测识别的涉诈异常电话卡用户应当重新进行实名核验,根据风险等级采取有区别的、相应的核验措施。对未按规定核验或者核验未通过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限… 第十二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建立物联网卡用户风险评估制度,评估未通过的,不得向其销售物联网卡;严格登记物联网卡用户身份信息;采取有效技术措施限定物联网卡开通功能、使用场景和适… 第十三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规范真实主叫号码传送和电信线路出租,对改号电话进行封堵拦截和溯源核查。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下列设备、软件: 第八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