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2024年) 第二章 反洗钱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2024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章 反洗钱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对存在严重洗钱风险的国家或者地区,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征求国家有关机关意见的基础上,经国务院批准,将其列为洗钱高风险国家或者地区,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