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2021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2021年) 第七十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不按照公安机关的决定如实报告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被引用 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第七十三条 第六十九条 目录 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