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5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