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5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