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5年) 第二章 家庭暴力的预防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5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家庭暴力的预防 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第十一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