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年) 第六十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七条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