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年) 第五章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年) 第三十九条 第五章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第五章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