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7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7年) 第四十九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