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 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 第六条 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六条 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