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2021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