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2021年)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2021年) 第五十条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医师提供职业安全和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和医疗保健措施。 医师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疾病、死亡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