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2021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医师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规范,提高执业水平,履行防病治病、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医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