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年)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年) 第八十五条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第十一章 目录 第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