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年)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年) 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