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 第六十九条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九条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第六十八条 目录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