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