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 第七十一条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条 目录 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