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 第九十一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目录 第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