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 第五十七条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第二节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