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 第三章 各项劳动保险待遇的规定 第十七条 集体劳动保险事业的规定: 甲、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 甲、 第三章 各项劳动保险待遇的规定 第十七条 集体劳动保险事业的规定: 甲、 凡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内工作的工人与职员,均有享受集体劳动保险事业的权利。详细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之。 第十七条 目录 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