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 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 第四十一条 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