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 第七章 动物诊疗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 第六十五条 第七章 动物诊疗 第六十五条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应当遵守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使用符合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 兽药和兽医器械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四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