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 第三章 动物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 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动物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二十九条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及时公布全国动物疫情,也可以根据需要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情。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动物疫情。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