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3年)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3年) 第六十四条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职责,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检疫和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十三条 目录 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