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 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阻碍动物防疫监督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