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2023年)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2023年) 六、 六、 将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