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2023年)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2023年) 四、 四、 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