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 第四十七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文书中刑期起止日期如何表述问题的批复(2000)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五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