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 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 第三百八十九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被引用 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 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 目录 第三百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