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 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四条 第四节 目录 第一百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