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八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 第八节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八节 时效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八十六条 目录 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