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年) 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