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年) 第九十七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九十七条 本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第九十六条 目录 第九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