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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
  3. 第二编 分则
  4.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5.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6. 第二百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 第二百八十七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目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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