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 第二百七十九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七十八条 目录 第二百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