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9年2月)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三百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9年2月) 第三百三十一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三百三十一条 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三十条 目录 第三百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