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9年2月)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百一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9年2月) 第三百一十三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第三百一十二条 目录 第三百一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