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5年) 附则 第四百五十二条 本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5年) 附件一 附则 第四百五十二条 本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下列条例、补充规定和决定,已纳入本法或者已不适用,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予以废止: 第四百五十二条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