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1年12月) 第二编 分则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四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1年12月) 第四百二十四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四百二十四条 战时临阵脱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四百二十三条 目录 第四百二十五条